这种公共资产的转移做法合理合法吗?
当中会产生哪些问题?有哪些显见的问题要解决?需否透明化
澳门民航政策研究学会唐继宗理事长: 我认为,不能用资产转移的说法形容这个安排,实现凼仔码头和机场设施公共空间共享,是所涉基建设施空间使用权的重新规划,加上地理位置毗连,为打造海空联运创造有利条件。 一方面,我们看到,疫情影响下,全球民航需求大减,但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不断推进,澳门进一步融入湾区市场发展,对澳门民航服务的需求预期日趋增长,将凼仔码头剩余空间重新规划给机场使用是合适的,总好过继续闲置浪费,只不过,可能现有的设施并非完全适合机场使用,建议特区政府有关部门需做好有关规划,避免出现再次浪费公共资源的情况。 澳门社会综合研究学会葛万金会长: 毕竟,二者一个是政府全资资产,一个是在独立运作公司,政府提出的这个资产的转移,是否等同合并?政府要公布更多的资讯,如是否涉及租约条文、转移资产费用、改建费用由哪方负责?等等。相信,这些也是未来社会所关注的议题。 洪荣坤大律师: 从法律途径解决公共资产从一个公共部门转至另一个公共部门使用,只需一个行政法规就可完成。而从技术层面看这个安排,毕竟凼仔码头属政府全资公共资产,而澳门机场是政府有股份的公共资本企业,坊间自然会担心当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,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包括海事及水务局、民航局和机场管理公司需要及时公布相关资讯,而且在日后的运作中亦要加大透明化,让公众参与监督。